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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心而论,虽然神经男很坏,但是神经男很会照顾人,“对了,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。自我介绍一下,我叫殷媚。啊,对了你都看见我的身份证了,现在也该告诉我你叫什么了吧?你放心,就算你叫的名字很土气,我也不会嫌弃你的,笑话你的。”
宁玉的话很多,也许这是每个人遇到喜欢的人紧张的时候的不同反应,自从早上还没刷牙就被欧阳从里到外亲了好多遍之后,宁玉就知道自己完了,她居然能够忍受没刷牙就和一个见了第二面的人接吻。
能让她牺牲到这种程度就只有一个理由,那就是她喜欢他,她喜欢上神经男了,可是这个也真心是挺好接受的一件事情。
撇开神经男的神经不谈,其实他是个很帅的人,是那种就算穿着地摊货也会穿出英伦风的帅啊,是一种天生的气质,不是被外物装饰起来的那种帅,一举手一投足,掌握一切的气势是浑然天成的,没有一点儿做作伪装的样子,即便是拿着一次性的筷子吃一个五毛钱的包子,你都会觉得他在吃大餐的那种气质,不是你穿着光鲜亮丽在餐厅吃鹅肝就能有气质的那种气质,是天生的,别人想学都学不来。
最重要的是,她都和欧阳睡过了,说她有初恋情结也好,还是初夜情结啥啥的都好,她就是可以确定自己是喜欢上欧阳了。
她喜欢欧阳笑起来的如沐春风,也喜欢他不笑时候的严肃,也喜欢他办事时候的沉着冷静,就连他在床上欺压自己做羞人事情的时候,宁玉都觉得汗珠从他的鬓角滑落时候的弧度都是性感的。
宁玉知道,她完了,她栽的很彻底,试问,你会对一个牛郎一而再再而三的欺负表示,很受用吗?你会对一个牛郎一而再再而三的欺负表示配合吗?
别人她或许不会,可对象是欧阳,她就一点儿节操都没有了,简直是胡天胡地,什么都做了。
宁玉心里只有羞涩,没有懊恼,她都二十八了才遇见一个喜欢的人是多么的不容易啊,所以她一点儿都不觉得懊恼,就是挺害羞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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