异族小说

第四章 人臣 血案早已发生 (第2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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里克说:恐怕没什么用吧?如果因为先生的死,那孩子就能安然无恙地继承君位,倒也罢了。如果先生自尽,那孩子照样被废,又何必去死?

荀息说:在下对先君有承诺,不可言而无信。一个人既要履行诺言,又想明哲保身,做得到吗?所以,虽然我之死无济于事,但我又能躲到哪里去呢?再说了,每个人都会去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。在这一点上,请问谁不如我?我自己既然忠贞不贰,那么,能拦住别人,不让别人效忠吗?

里克马上就听明白了,荀息只是要效忠,却未必效力,甚至也无力可效。所谓“我欲无贰,而能谓人已乎”,其实就是不阻拦里克的兵变。这个不阻拦,可以理解为无能为力,也可以理解为尊重里克的效忠。总之,荀息的态度,可以归结为一句话:各为其主,各尽其责,成败与否,听天由命。

有了荀息的态度,里克立即动手。这年十月,里克在居丧的茅屋里杀了奚齐,荀息也立即准备自杀。有人说:不如立奚齐的弟弟卓子为君,尽力辅佐,也算履行了诺言。于是荀息就立卓子为国君,并安葬了晋献公。然而到十一月,里克又在朝堂上杀了卓子。荀息无路可走,终于自杀。

奚齐和卓子先后被杀,有资格继承君位的,就只剩下重耳和夷吾两位公子。这时,周天子已经没有多少权威。谁当晋君,得由大国说了算。大国中有发言权的,是齐国和秦国。大国扶持的国君站不站得住脚,则要看朝中重臣的意见。大臣中有发言权的,是里克和丕郑。君位落入谁手,全看这两个大国、两位大臣。

于是夷吾派人向里克行贿,许以汾阳之邑;又派人向秦国行贿,许以河西之地。秦穆公问来人:夷吾在国内靠谁支持?来人说,公子没有支持者,也没有反对派,而且从小就性格内向。穆公听说,便觉得让这么个孤立无援的没用家伙做晋君,其实符合秦国的利益,便派兵护送夷吾回国。

这时的中原霸主是齐桓公。晋国的内乱发生后,桓公就联合诸侯派兵到了晋国。于是以齐国为首,秦国为次,诸侯一起立夷吾为君,是为晋惠公。里克原本是要立重耳的,但被重耳谢绝,也只好接受夷吾。[7]

天上掉馅饼,夷吾捡了个大便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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